由一名農貿市場的經理秘書、大學講師,到成為律師,浦志強承認當初選擇這條路,是為了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發展至今,浦志強的律師事務所已擁有40多名員工,他稱現時的生活雖不算富裕,但收入足夠維持生活。
問及走上維權律師這條路,他答得很簡單︰「我當初做律師是為了謀生活,但同時不想因做律師迷失了自己而決定打維權官司。」為替深圳一名PAAG整容受害者向醫院索償,浦志強稱自己幾乎傾注了公司裏的所有人力、物力,但只向原訟人象徵式地收取了1.5元人民幣的律師費︰「我收不到錢,但可以收穫到榮譽,這能調動一個人的激情。」目前他將七成的精力用於打維權官司上,其他經濟官司則交給同事負責。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