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傅振中手機後據為己有 示威青年判服務令

蘋果日報 2017/06/29 11:49

盜竊傅振中鍾焌熹

特首梁振英於前年落區出席藝發局頒獎活動,「保衛香港運動」召集人傅振中拉隊撐場,期間他跌下手機,後被同場示威的青年執走,及後警方調查其他案件時意外從青年的家中發現手機。青年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今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鍾焌熹(24歲)早前承認於2015年4月24至7月9日某天,偷去傅振中的Sony手機及兩張不知名人士的八達通卡。
被告的報告內容指被告有悔意,建議接受中度社會服務,惟裁判官認為偷手機屬嚴重罪行,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未能反映案情嚴重性,因此判被告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