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轉身見趙縮手,她還未出聲,趙即輕佻地道歉,又指着身邊的朋友,嘻皮笑臉稱:「佢飲醉酒啊,你聞下佢陣『酒除』吖。」趙及其朋友跟着揮手打發她走。X認為很離譜,稱:「家算係點,我要報警!」朋友即謂:「佢(趙)飲醉酒,算數啦快啲走,唔好搞咁多事。」趙見狀亦起身高舉雙手,三次講:「Iapologize!」警員到場前的半小時,趙繼續斟酒飲。X形容自己「條裙好sharp」,覺得趙是蓄意搣她。
趙昨辯稱當晚跟舊同事聚會,雖喝下一打啤酒和數杯紅酒,仍感清醒。案發前10分鐘,他遭一醉酒佬碰撞,他伸手撥開他而起爭執。他以為醉酒佬回頭找晦氣,才伸手再撥,並「慣性」於推開時「跟手揑咗一下」,因他「飲咗酒有無情力」。他事後多次道歉但不獲接納。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6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