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稱,海關屬下很多崗位都有機會佩槍,包括調查科等,視乎工作及實際行動需要,由主管安排關員陀槍執行職務;通常佩槍崗位最少同時會有兩人以上執勤,以互相保護。陳明指出,涉事關員擔任的崗位,是在機場驗貨場內檢驗空運貨物,如有被扣查物品,提貨人須於海關辦事處取貨,關員會當面驗貨,基於員工的人身安全考慮,此崗位有需要佩槍。
本港對槍械管制十分嚴格,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屬下的代政府等管有條文,有7個政府部門人員可合法管有槍械或彈藥,包括政府飛行服務隊、警務處、香港輔助警察隊、海關、懲教署、廉政公署及漁護署。
■記者鄧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