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學生衣領雖不恰當但沒襲擊意圖 教師重審後脫普通襲擊罪
讀寫障礙小學教師普通襲擊吳祖兒
被告吳祖兒(左)、大狀潘展平(左二)及其律師團(伍嘉豪攝)
小學教師被指於2014至2015年間兩度向一名患讀寫障礙的小四男生叉頸,今年初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及後他稱有新證人而提上訴,終上訴得直案件重審。裁判官今指認為三名辯方證人證供清晰直接,亦相信三人不會為令被告脫罪而冒險在庭上作假證供,再加上認為事主未能說出全面事實,今裁定教師兩罪罪名不成立。
辯方證人供稱見到當天被告吳祖兒(35歲)有拉扯事主的衣領,裁判官認為被告力度不大、不清楚維時多久,沒有證據顯示事主身體遭扯起,認為不足以確定被告有意圖令事主感到暴力,相信是被告欲取回事主的注意力。惟裁判官認為被告使用過度的身體接觸,招致不必要的嫌疑,行為並不恰當。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在事後一年始首次講及事件,記憶或有出錯,而且當時正被被告責罵,故將被拉扯衣領錯誤記憶或理解為叉頸亦不出為奇,故不可完全接納事主的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