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前警長隱瞞欠債向互助社借貸 重審再次罪成改判服務令

蘋果日報 2018/12/18 19:18

欺詐警長警察儲蓄互助社

加入警隊28年的已婚警長,2009年至2013年間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欠債紀錄,六度申請貸款合共50萬元。他於去年初被裁定6項欺詐罪成,判監10個月,早前上訴得直,案件重審,再次被裁定罪成,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陳毓鈞(48歲)有悔意,而且不會再犯,並有太太支持。被告當差28年,沒有案底,早前已被囚3個多月,並且還清所有款項,感化官建議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在填寫表格時刻意不申報欠債紀錄,涉及不誠實行為。對於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已入獄3個月,建議判處5個月監禁,裁判官不認同,指其說法本末倒置,認為法庭應先判處適當刑期,再由懲教署考量確實刑期扣減。
不過,裁判官考慮到被告並非存心借錢不還,且已還清所有款項,加上他服務警隊多年,現任職私人司機,收入會比以往低。裁判官續指,知悉被告太太的病況,她應難以重新尋找工作,故被告經濟責任重大。雖然涉案金額不少,但接納被告有悔意,遂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689/18】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