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許森安指出,中國的反制措施分四階段(見表),若日本企業正式進入東海油氣區,中國政府可能動用海洋執法船,對強行進入的日本人採取驅趕;若日本配備護航軍艦進入,中方將採取對等行動,派遣軍艦開展海上軍事對峙,「海洋執法船不附設武裝,而出動軍艦屬於軍事行動。」
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戰略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張文本則認為,「日本之所以置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不顧,單方面採取行動、強行開發東海油氣資源,看似為經濟利益而爭,實際上包含了日本想永久竊據中國釣魚台列嶼的野心」。他指出,如果日本的試探舉動一直發展至釣魚台,並在此區域正式開採油氣資源,意味着日本對釣魚台的竊據由形式化轉為永久化和合法化。
北京《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