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區議員許智峯去年抗議中西區區議會閉門審議宣傳《基本法》撥款,試圖闖入民政處辦公室,混亂間被指踢傷兩名保安。裁判官早前裁定他兩項襲擊罪脫,但律政司不服提出覆核定罪。裁判官今維持原判,但指許當日作為入侵者,明知保安會使用合理武力但仍留下,令保安有合理懷疑許會施用暴力,故下令許要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一年。而許獲准取得4.2萬元訟費。
許智峯在庭外指,律政司鍥而不捨申請覆核其定罪,又要求即使覆核失敗亦要他守行為,明顯是政治打壓。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當日兩保安指被許踢後感到痛楚,指許有意襲擊,這全是保安自己的推論,而當日情況混亂,許遭保安包圍,雙腿被兩保安按著,保安的任何動作都有可能影響許的身體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