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家屬批內媒影片是非黑白不分 官派律師拒助上訴

蘋果日報 2021/01/02 20:19

12港人送中

內地傳媒日前發放有關12港人被送中案的證物及細節。有部份港人家屬批評有關影片的說法「是非黑白不分」,又指內地官派律師在判刑後拒絕與當事人商討上訴事宜,並無履行律師責任。
12港人被送中案中的10名港人,早前分別未判監7個月至3年不等。內地媒體深圳衛視旗下網媒《直新聞》,日前公開一段約8分鐘長的影片,展示聲稱是案中的證物,例如電筒、水靴、鉸剪、10多枝釣魚桿、魚餌、魚鈎及一艘快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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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體深圳衛視旗下網媒《直新聞》,日前公開一段約8分鐘長的影片,展示聲稱是案中的證物,例如電筒、水靴、鉸剪、10多枝釣魚桿、魚餌、魚鈎及一艘快艇等。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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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聞》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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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聞》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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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聞》影片截圖

官派律師僅回覆喬映瑜家屬稱上訴須自行寫信與喬討論

被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監禁2年的喬映瑜家人批評有關影片,指自喬被判刑後,內地官派律師只回覆過喬映瑜家屬一次;惟當家屬詢問有關上訴事宜時,官派律師僅叫家屬自行寫信與喬討論,又拒絕與當事人商討。家屬批評官派律師並沒有履行律師的責任。
被判偷越邊境罪成、監禁7個月的黃偉然的家屬亦斥責有關片段的說法「是非黑白不分」,黃偉然家屬又炮轟由拘留期不准家屬委託律師,到不斷威迫家屬委託律師退出案件,已可見內地「『法律程序』的不公不正」,而港府及警方派定翼機「護送」12人早前的家書內容格式一模一樣、以及強行為12港人安排官派律師,並由不是民選的人大代表來代表12人至親,均是「毫不合理」。

朱凱廸指家屬擬到深圳探訪12港人

負責協助12港人家屬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表示,由於家屬在上訴期限內無法與當事人聯絡,而上訴一事必須由當事人決定,現實考慮下暫無家屬考慮提出上訴。他並提到,若然有人提出上訴,在內地刑法下等同「判刑未落實」,按照法例不能申請探監。他說「最後一定上訴唔到,又畀人玩一大輪,令到你(家屬)唔會揀去試(上訴)。」
朱凱廸透露,被判監7個月的8名被捕人的家屬,將會在日內動身到深圳,準備隔離和申請探監;至於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被重判3年的鄧棨然和喬映瑜,由於有機會被移送到其他監獄服刑,其家屬會待當局落實安排後動身。

李子賢郭子麟家屬明赴深圳

不過,探監資訊暫時不清楚,朱形容家屬都是以「摸吓、碰吓釘」的心態一試,「好過留喺香港畀人耍嚟耍去。」12港人關注組則表示,被捕者李子賢和郭子麟的家人,明天將會動身前往深圳。
對於家屬到內地探視會否有危險,朱引述家屬稱「去探監啫,又唔係去做咩,無理由會唔見咗」,加上家屬已經有4個多人無法與被捕人聯絡,「迫切感係好大」。

內地律師建議家屬經香港入境處與內地看守所協調

有內地律師向《蘋果》分析,上訴的權利是被告人自己,家屬及其律師都沒有權利提出上訴。他認為10名港人案件的上訴空間非常少,未來都不會有甚麼改變,他質疑:「當時人上訴還是不上訴,是不是他真實的意思,這個值得探討。」
該內地律師又指,由於8名刑期較短的港人剩餘的刑期不足3個月,如果他們一審不上訴,應該會在鹽田看守所服刑,而看守所是公安局管轄,監獄則屬於司法廳轄下的監獄管理局。在現時正值疫情下,監獄管理局可以通過協調,進行遠程視頻探視,但該律師擔憂「這個案是不是能夠透過香港入境處來協調安排。」
內地律師又指,一般來說,被告送到監獄後一個月,監獄會通知內地家屬可申請會見,但今次案件「內地與香港有一些區別,有新情況,按法例香港家屬可以入境內地,直接到監獄申請會見就完成,但現在真的說不清楚。」該律師建議香港家屬先通過香港入境處跟內地看守所及監獄管理局協調好,決定好會見的方式、時間及地點,否則「很容易跑過來耽擱很多時間,那就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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