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則表示,要繼續制訂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設計,特別是配額制、交易制度;大規模風電的並網、管理運行,包括海上風電,太陽能的分散式利用。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還強調,「十二.五」期間中國將加強風電行業管理,狠抓風電並網和消納工作,提高風電技術和品質要求,對風電實行年度開發計劃管理。同時,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政策,支持分散式光伏發電的應用等。與此同時,為實現可再生能源「十二.五」的規模發展,中國將繼續借力國際合作,而當前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應當實現從重資金引進向重治理合作的轉變。
國家能源局昨公佈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十二.五」(2011至2015年)規劃目標,包括到2015年,風電將達到1億千瓦,年發電量1900億千瓦時,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將達到15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