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可以作為1974年5月一宗殺警案的總結。當年兩名劫匪在慈雲山打劫一名男途人後,再以利刀刺死一名休班警員,正當警方緝兇束手無策之際,當日首先遇劫的男事主卻因傷人罪被判監,竟在獄中遇上當日打劫自己的2名兇徒,將兩人繩之於法。案件於1975年5月23日宣判,當中17歲少年殺警罪成,由於未成年,刑罰要等候英女皇發落。
這宗殺警案發生於1974年5月9日晚上,兩名分別17及19歲的青年,於慈雲山邨44座打劫一名男途人,搶走一部錄音機及一隻手錶。兩人其後走到43座地下,遇上正送女友回家的27歲警員梁國華。他見兩人形跡可疑,於是表露身份截停兩人調查。其中一名劫匪即拔出一呎長利刀,猛刺梁國華的頭及腹部,並逃離現場,梁國華送院後證實不治。
據當年報章報道,梁國華已婚及育有兩名子女。警方高度重視案件,除派員大規模搜索外,更懸紅5,000元緝兇,警察福利基金則撥款協助死者遺孀解決臨時經濟困難。然而,警方緝兇卻一直茫無頭緒,案件未有任何進展,直至當日首先遇劫的男子被判坐監,案件才有突破。
當日遇劫的男子在案發後兩星期,因涉及傷人案被判入獄,他在獄中竟與兩名打劫他兇徒狹路相逢,立即向警方報告。經認人手續後,警方確認兩人就是疑兇,當時因干犯其他案件而被收監。
案件於1975年5月23日在高等法院審結,17歲少年趙源興謀殺警員及打劫罪成,因殺人時未成年,要等候英女皇發落;而19歲犯人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打劫罪成,判監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