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分別是陳鴻飛(26歲)、吳耀輝(35歲)及張嘉名(33歲)。案發於去年12月16日,三人在早上9時43分至54分期間,先後駕駛三輛私家車,經深圳灣管制站離開香港。海關截查私家車,先後發現20、60及90公斤奶粉,又搜出七箱共重240公斤的花旗參。被告分別被指違反「限奶令」及在沒有許可證下企圖出口物種標本罪,在屯門裁判法院各承認兩罪。
辯方求情時指出部份奶粉屬脫脂奶粉,被告不知道出口花旗參需要許可證,望能獲輕判。陳終被判罰款3,000元,入獄四周緩刑一年;吳罰款8,000元,入獄四周緩刑一年;張罰款10,000元,入獄兩周同樣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TMCC1566-15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