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支援計劃在07年6月起試行一年,為居於元朗、屯門、北區及離島四區有需要人士提供交通津貼,計劃在去年7月2日推出一系列放寬措施,包括將合資格人士的每月收入上限由5,600元提高至6,500元,並把領取津貼的期限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勞工處提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自交通費支援計劃放寬以來,申請情況相當踴躍,去年7月至12月底,勞工處收到17,718宗申請,是一年試驗計劃下接獲的9,363宗個案的1.9倍。截至去年底,在已放寬的計劃下,共有14,452名獲審批的參加者已提交領取津貼的申請,涉款2,830萬。另外,有5,827名於試驗計劃下獲審批的參加者,繼續於已放寬的計劃獲批津貼,涉款1,500萬元,兩者合計4,3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