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係平常事,我只希望過到呢個經濟難關,等社署批綜援畀我,生活就可以穩定啲。」齊叔說。
齊叔多年前在內地娶妻,育有兩子一女,年齡二十七至三十七歲,子女在深圳生活,妻子雖已獲得居港權,但為照顧孫兒,長期留在內地。
齊叔原職地盤燒焊技工,九三年他發覺腹部有硬塊,證實患上大腸癌,在內地接受手術切除腫瘤,其後癌病先後於九五年及前年復發,再動兩次手術,整條大腸已差不多被完全切掉。目前仍需每隔半年覆診一次。
齊叔表示,前年癌病復發後,他已失去工作能力,為了節省開支,故他大部份時間留在深圳居住,依靠積蓄維生。
惟近日積蓄已花光,加上次女失業多月,為免加重家人負擔,他決定回港居住,並向社署求助,奈何他離港超過期限,暫時不合資格申請綜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