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擾前員工罪成炒大狀教育中心東主判緩刑

蘋果日報 2015/07/02 06:00

滋擾前員工陸偉雄陸志榮教育中心東主soccer

教育中心東主去年6月至8月間,因不滿女導師上班一天便辭職,多次致電要求裝修公司派員到女導師寓所度尺,圖對她造成滋擾,他早前被裁定3項使用電話發出虛假訊息造成煩擾罪成,今被判入獄7天,緩刑24個月。

被告陸志榮(50歲)今求情時突然解僱一直代表他的大律師陸偉雄,不滿大狀未有代他將一些證據呈堂,認為大狀疏忽。被告又向法援署提交一張資深大律師的名單,要求聘用其中一名資深大狀,但法援署拒絕再派出律師代表,故最終由被告親自求情,指自己患有抑鬱症,是家庭經濟支柱,要求判處非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