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政府公然縱容掌心雷 教票站職員唔好理佢
譚文豪dqlegislator立會補選掌心雷
【新增選舉處回覆】
近年不同選舉不時出現蠱惑拉票招數,其中惹起爭議的是「掌心雷」,即派細卡藏手中或直接在手掌寫上號碼,涉誘導年老選民投票予指定候選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收到公務員投訴,選舉事務處在2月27至3月2日舉行工作坊,特別在培訓簡報寫明如果處理「掌心雷」或「掌心卡」,表明毋須干預,又指有關行為不構成罪行。培訓簡報中同時提到,如票站職員見到選民公開向其他人展示「掌心雷」資料,就要立即上前制止,因可能構成拉票活動,觸犯法例。
譚文豪批評,選舉事務處公然鼓勵「掌心雷」,「變相鼓勵啲人去老人院,個個(派)掌心雷投票叫佢入去投票,政府不單止唔鼓勵,更加帶頭endorse(認可)件事」。他認為每人投票應用個人意志投票,掌心雷是操縱選舉的工具,令投票不再以個人的自由意志決定,「咁樣(選舉)仲有公平性、公正性?」他指選舉事務處的決定引起公務員反彈,據了解多個公務員群組均有討論事件。
譚文豪又在facebook指,保皇黨每次都用「掌心雷」此類「嗱喳招」去誘導長者投他們一票,「咁唔公平嘅做法,選舉事務處多年不思進取,唔諗方法取締,而家仲竟然帶頭縱容!香港人絕對唔可以俾佢地得逞,3.11補選一定要投票,踼走保皇黨!」
選舉事務處回覆,選民如備有其所選擇的候選人資料/手心寫上候選人的資料,例如候選人的名字及號碼等(俗稱「掌心雷」),方便填劃選票時作參考,有關行為並不構成罪行,惟選民不可在投票站內向其他人展示有關資料,否則有可能構成拉票活動及違反選管會的規例,屬犯罪行為。
選舉事務處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起就處理「掌心雷」為投票站工作人員提供指引。如「掌心雷」的資料純屬個人參考之用,工作人員毋須干預;但如有關選民公開向投票站其他人展示手心上的資料,投票站工作人員則應立即上前制止。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2016年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前,曾公開表示由於選委會競爭激烈,留意到一些界別候選人較多,准投票人可帶一張提示名單進入票站,但在票站內不得向他人展示提示名單,亦不可與他人討論投票意向,投票後須將名單帶走,否則或視為宣傳,觸犯選舉條例。
【倒數5日】立會補選新聞,《蘋果》一網睇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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