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連儂牆畫花入兒童院高院下令放14歲少女
蘋果日報 2014/12/31 06:00
上訴
連儂牆
畫花少女
14歲少女早前在連儂牆畫花,結果被警方扣留17小時後,再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結果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前日頒令,下令將畫花少女暫送女童院。代表少女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向高等法院替少女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高院法官下令今日內釋放少女。據知少女現仍在屯門女童院,未有到庭。
法官湯寶臣下令,少女在保釋期間要居於父親的地址、繼續學業、每晚10時至早上6時守宵禁令,而且每次外出,均要由父親或姐姐或社工陪同。案件押至下月19日在屯門兒童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