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的巴克曼(DanaBuckman)去年手持一支半自動手槍,闖入紐約州羅切斯特(Rochester)一間汽車零件店打劫,但店內兩名職員不肯合作,不但用鐵管打他一頓,還搶走他的手槍指嚇他,令巴克曼夾着尾巴逃走。
一周後警方逮捕了巴克曼,並控以打劫罪名,他後來被判入獄18年。不過,身陷囹圄的巴克曼沒有好好悔過,反而好像覺得打劫不成又捱了打,還要坐牢,十分「唔抵」,決定向兩名職員提出起訴。
兩名職員的代表律師內倫(PatrickNaylon)指出,巴克曼的起訴根本沒有道理:「這種案件真的需要辯護嗎?事件根本不辯自明。」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