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昨凌晨3時半,麥在謝斐道與波斯富街交界接載數名男女往九龍,當的士駛出300米左右,他報稱才發覺共有四男二女鑽上車,為免超載被罰款,他要求乘客落車,但對方向他指罵一番,繼而不付車資在駱克道與杜老誌道交界處跳車而去。
事主不甘損失尾隨追出,結果遭當中四名男子拳打腳踢教訓一頓,對方逞兇後逃去無蹤,事主只好報警。警方接報在附近兜截可疑人,但沒有發現。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條例》,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連司機在內所運載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車輛登記文件所指明數目,或不得超過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發出的超額載客許可證所許可數目。按《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所有超載車輛,包括巴士、小巴、的士、私家車,其持牌人均會被罰款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