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仔成長於一個問題家庭,原與家人居於黃大仙區,母親在屋邨經營非法賭檔並領取綜援,父親則涉嫌強姦其胞姊,案件正排期審訊,其姊今年4月更企圖跳樓自殺。羅指強仔疑患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讀寫能力只有小四程度,也有腦水瘤。惟母親不懂照料,「有時聽佢(強仔)講(一餐)只有幾粒魚蛋」。
「(母親)話打我會開心啲」。雖然強仔身上未見明顯傷痕,但在整個記者會只說了這句話。羅先生指,今年4月強仔母親疑因精神問題送院,社署安排強仔暫住短期宿舍。惟上月22日暫住期屆滿,羅指強仔被安排搬到跟母親住所同邨的兒童之家,強仔因擔心人身安全再受威脅,要求調遷到其他宿舍卻被拒絕。
羅先生指署方更發出警告信要求強仔遷走,否則需重新輪候,甚至返家跟母親同住。強仔上月去信社署助理署長求助,稱恐受滋擾,不欲入住有關的兒童之家,「我現在十分害怕,希望署長可以救救我」,並希望署方安排一名合適的社工,但至今仍未收到回覆。
協助強仔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事件僅屬冰山一角,批評社署的處理手法不合理,低估事件嚴重性。他又指現時處理家暴的政策效果成疑,很多隱藏的家暴問題被當作一般家事處理,受害人得不到支援。
社署表示,今年4月下旬接獲學校轉介一宗懷疑虐兒個案,曾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並為涉案姊弟安排住宿照顧服務等。發言人指,男童近日獲派的兒童院舍是按其當初的意願安排,但近期得悉男童對此有憂慮,已安排輪候其他院舍,沒強迫涉案男童調到不合意願的院舍,更沒發出警告信。署方早前收到來信後已與男童兩度會面,本周一(3日)再書面回覆,承諾會按其意願申請另一間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