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危機】建制派轟加國違《人權公約》 非法禁錮孟晚舟
世界人權宣言孟晚舟國際人權公約梁美芬華為何君堯加拿大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被美國指控違法向伊朗出售美國技術,在加拿大被扣押多日後,終獲准保釋。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13日)聯同前律師會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等召開記者會,炮轟加國無理拘留孟晚舟。
本身是大律師的梁美芬指,孟晚舟以特區護照入境加國,並沒有觸犯加拿大或中國法律,按照普通法,加拿大無權拘押孟,形容加國「非法禁錮」孟,匪夷所思。她又以賴昌星事件為例,認為加拿大不應將孟引渡到美國,並指今次事件,表面上是回應美國對伊朗的禁運措施,實際上卻是中美的外交角力,呼籲加拿大不應主動捲入其中,要臨危勒馬,以免成為美國的政治工具,令其法治和人權招牌及聲譽破產。
何君堯則認為,加拿大要拘留孟晚舟,要有足夠理由,然而目前理據欠奉,做法粗濫,對於加拿大的做法感失望和遺憾,質疑加國「連美國附庸國都不如」,又指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待遇不成正比,形容孟不是對社會有威脅的恐怖分子,而是「隨和,看來無殺傷力」,質疑加國的拘捕孟,有違《國際人權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
梁美芬認為,加國拘捕孟晚舟的做法和保釋條件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何頴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