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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兩船長共犯9大錯誤各被控39項誤殺罪

蘋果日報 2014/04/24 06:00

海泰號南丫海難黎細明周志偉

南丫海難奪去39條生命,事發當晚南丫IV號與海泰號相撞後,前者迅速沉沒,但海泰號事後未有留在現場施救惹起爭議。海難調查報告引述專家證人亦認為,海泰號在相距南丫IV號約半海里向左轉舦,「實在是整件事之中的致命舉措」,而最後一刻才扭盡右舦「根本算不上是行動,只是驚惶失措舉動」,報告直指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應就事故負上主要責任。

海難調查指出,按《避碰規則》而言,海泰號有6項錯誤,包括沒保持適當瞭望、沒以安全航速行駛、無正確使用雷達、無採取避碰行動、無向右轉變航向,以及未有發出任何警告訊號;而南丫IV號則有3項錯誤,包括沒有及早採取果斷的行動、沒有充份向右轉變航向及沒有遵照規則使用警告訊號。

黎細明與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今年4月中各被落案控告39項誤殺罪,控罪指兩名船長違反謹慎責任,嚴重疏忽致乘客死亡。案件押後至5月9日再提訊,兩名被告各以2萬元現金保釋候審。案中五名船員亦被捕,消息指控方確定五人不涉誤殺,仍在研究會否控告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