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專家證人均有相當背景。來自英國的Radley是筆迹鑑證專家,曾發表多篇文件鑑證的文章,自1971年開始,為超過9,000宗來自世界各地的案件提供意見,就文件及筆迹的墨、紙張、修改程度等作分析。除在英國外,Radley曾到澳洲、德國及香港等地,為幾百宗案件作專家證人。
至於代表陳振聰的Westwood,來自澳洲悉尼,曾主管當地警方文件鑑證工作,在澳洲及海外有逾30年到法庭擔任證人的經驗。他01年曾來港,替涉冒簽文件的建築師做辯方證人,05年為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任專家證人。他初步分析過陳振聰手持06年遺囑後,指遺囑是真的可能性頗高,他主要是指出遺囑上簽名的多項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