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上月報道,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轄下泳會涉違規,以非牟利身份平租公眾泳池的泳線賺錢,估計少交1,200萬元租金。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在立法會稱,為釋除公眾疑慮,康文署暫停向泳總分配下半年泳線時段,直至泳總及涉事屬會提交詳細資料及解釋。記者昨以電郵向泳總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
劉江華強調會嚴肅跟進,已要求泳總和懷疑涉事的三個泳會提交詳細資料。他強調非牟利團體舉辦的泳班收入,只用於該活動,如有任何盈餘,團體只能保留用於促進體育運動的發展,不得直接或間接轉移該收入或盈餘予任何人士或其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