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案情披露,涉案的GeorgeStairs得知配股消息後翌日(6月16日),富達以每股5.3元沽出37.4萬股超大股份,繼而在超大於6月17日提出以每股4.6元配售3.88億股集資時,按配股價認購63萬股超大股份,高沽低買。
審裁處大律師引述證監會的資料顯示,GeorgeStairs是價值型的基金經理,並且降低在超大的持倉,原因是他們覺得超大股價在5.3元時,高於估值。
對於證監會調查超大09年6月配股一事,審裁處大律師在研訊中引述郭氏曾反問證監會調查員,是次調查是否與超大在2009年4月配股失敗一事有關,亦會更合理。郭氏同時提及,若股價低於5元時,公司無意考慮配股。
就超大管理層有否預先披露配股消息,審裁處傳召美林投資銀行前董事總經理曾令祺。曾令祺說,據他接觸超大管理層的印象,郭浩是公司主要決策人,陳志寶亦在超大扮演重要角色。在他們接觸郭浩時,發現郭氏對配股定價着緊。早於2009年6月3日,他們已經與郭浩開始討論配股集資一事。
研訊將於今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