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體育、演藝、文化及版界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形容今次修訂是遲來春天,因為外國的版權法不斷更新,反觀目前本地的法例仍然停留在上世紀末,落後於國際社會。
他指侵權行為越來越普及,窒礙創意發展,非法上載下載變成生活習慣,手法層出不窮,利用BT「點對點檔案分享」、侵權網站、機頂盒和程式等,將多個原創作品不用獲付一分一毫,盡情享用,使侵權者利用現時法例漏洞,以LIKE和SHARE謀取利益。
他批評侵權者無本生利,向消費者提供免費午餐,自己更可吃霸王餐,創作人卻無回報,質疑這對創作人不公平。他擔心長此下去,本地創意人才只會離去,令創意產業一潭死水。
他反問大眾,大家近幾年在網上收聽歌曲,看電影,睇書和看動漫,「有幾多人係畀過錢?如果無收益,行業係點生存?」對於二次創作,他指業界多是「一笑已經風雲過」,珍惜言論和創作和表達自由。
他引述專家指,未來經濟發展,互聯網普及後,將會是「Contentisking(內容是王)」,但如今變成任「content任拎」的現實,令人欷歔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