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昨日處理針對國民黨黨產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否決國民黨提出的修正動議,通過民進黨提出的修正動議,將法案名稱確定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並確定從1945年8月15日起開始清查。草案昨晚在立法院經三讀通過,總統蔡英文指這是台灣民主政治邁向成熟發展的里程碑。
台灣立法院昨日經過11個小時,歷經67次表決,在晚上8時26分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宣佈三讀通過,完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歷史性的立法。條例確定主管機關為行政院下設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及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其自同日起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的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補助金外,都推定為不當黨產。相關政黨在條例施行後1年內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