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報復】林鄭扮聾拒回應中共禁外媒在港澳採訪 澳門傳協憂損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 2020/03/24 13:15

林鄭月娥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中國外交部上周三突然點名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年底前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從上周三起的10日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從事記者工作,首次將禁令伸延至香港和澳門,做法引起傳媒界譁然。然而特區政府至今未有正面具體回應,會否和如何執行外交部上述決定。

遭中國外交部點名驅逐的《華爾街日報》,今早特別派出記者到特首辦,希望在特首林鄭月娥主持行會前,就上述事件作回應。但林鄭今早現身記者會時,只分別回應有線和無綫記者提問,對於《華爾街日報》記者的有關外交部禁止部份美國記者在港採訪問題,林鄭聞言後只快速轉身離開,至今拒開腔回應。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亦發表聲明,憂中美媒體戰影響澳門特區享有法定的新聞自由及自治職權,促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充份溝通,以真正有效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指,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下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澳門《基本法》第27條明確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而按照澳門法制精神及長期以來的運作模式,海內外的傳媒機構,在澳門均可依法享有資訊權,傳媒工作者可自由採訪和報道,不會因為媒體所在的不同國家或地區,或媒體本身立場等原因而將其拒諸門外。

聲明又指,澳門《基本法》第139條授權特區政府,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澳門可實行出入境管理。因此,澳門傳協希望各方遵守基本法,尊重澳門享有新聞自由及自治職權。

北京禁外媒在港澳採訪,被轟破壞一國兩制,香港外國記者會早前發聲明要求港府在不受北京政府干預下,確保外國新聞工作者日後可繼續獲發工作簽證,並指香港制度有法例確保新聞自由,如制度有變,代表一國兩制被嚴重侵蝕。香港記者協會則對事件感到震驚,要求港府澄清相關機構派駐香港的外國記者會否被禁在港採訪,以及被逐的駐華記者日後是否獲准來港工作,但港府一直沒有正面回應。

記者 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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