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三罷期間被搜出索帶士巴拿等工具 學生指街上拾來給父親工作時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抗暴之戰索帶大三罷
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連續多天發動「三罷」,其間17歲學生於西灣河街頭遭防暴警截查,搜出一包未開封的索帶、士巴拿及剪鉗等物品,被控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毀財產罪,案件今於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自辯時透露,因為父親任工程有關工作,涉案工具是他在街上拾來,打算給父親使用。
梁姓被告被控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毀財產罪,指他於去年11月13日在上述地點,藏有一包未開封的索帶、四支士巴拿、一把剪鉗、一支打火機式火槍及一個打火機。裁判官鄭紀航在開審前要求雙方確認未開封索帶的數量,經雙方點算後同意,每條索帶長30厘米,共有100條。
駐守水警的警員梁淇鋒作供指,當晚近10時,他穿著防暴裝備往西灣河街太安街設置封鎖線,清理馬路。當時見到被告與另一男子神色緊張地往太古方向行走。梁趨前截停兩人,並從被告身上及背囊搜出涉案物品,梁向被告質問「呢啲士巴拿點樣得來?」被告聲稱從街上撿取,梁隨後以非法集結及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拘捕被告。
辯方盤問警員時指,西灣河街頭由去年11月1日起,已有被人刑事破壞的情況,包括拆圍欄及縱火等,警員同意,但指不清楚何時拆欄。
辯方指,被告被截停後至被搜身前,警員未曾向被告查問其身份,譬如「做邊行?」警員稱「冇印象」。庭上辯方播放一段從網上下載的片段,要求警員辨認,並指當日他有向被告說「你做邊行呀,你話你係學生呀嘛?」、「呢啲士巴拿攞嚟做乜?」、「喺地下執?全部都喺地下執?唔係你嘅,係嘛?」警員則指這些說話不是由他所說,聲音是來自現場其他同袍。
被告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出庭自辯透露現就讀中六,案發當日因示威活動交通阻塞而沒有返學,早上離開寓所往西灣河參與示威活動。他自言屬於俗稱的「和理非」,只會「嗌下口號,唱下歌」,從未想過堵路或作出破壞他人財產的行為。梁指,因為警方試過在無任何通知下發射催淚彈,為保護自己眼睛,因此帶備泳鏡以防萬一。大律師問梁對示威者堵路有何看法,他說:「無奈,因為行政長官...」大律師聞言打斷梁,並糾正問題,梁指「心裡面、腦裡面有支持,但不會表現在行為上。」
梁指,當日看示威者拆除路邊圍欄後將士巴拿及鉗丟棄,他認為這些物品並不屬於任何人;而父親從事工程有關工作,家中有不少工具包括鎚、鉗等,因此他在路邊撿拾包括索帶等,「拎返屋企」給父親使用。他又指,曾在附近市民捐贈的物資站撿取飲品和食物,當天他還取走兩個打火機準備日後約友人燒烤時用,而打火機式火槍則準備給父親使用。他強調從沒有打算在現場使用涉案物品或者給他人使用。對於其他人縱火等行為,他則指「好疑惑,唔知點解要咁做。」而警方從其背囊搜出的袖套及冰袖,他解釋是在現場獲一位女士贈送,以防露出的前臂遭催淚煙「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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