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魁北克立法 禁公務員穿戴宗教服飾飾物
魁北克禁止公務員上班時穿戴頭巾、長袍等宗教服飾,公眾質疑要如何區分服飾是基於宗教還是時尚風格。互聯網
(北美通訊)加拿大魁北克省周日晚上通過「21號法案(Bill 21)」,將禁止公務員在上班時穿戴宗教象徵的服飾和飾物,包含頭巾、面紗、罩袍、珠寶、十字架飾品等,引發巨大反彈聲浪。法案被指為針對移民和外來文化,且未明確定義「宗教符號」,未來若實施,可能會引發司法訴訟。
魁北克議會以73票贊成、35票反對,通過「21號法案」。據法案內容,法官、檢察官、警察、校長、教師在內的數十種「具權威性」公務員,上班時間不可穿戴有宗教意味的服飾配件;法案也要求公眾前往公共機構、使用公共設施時,不得遮蓋臉部。
法案沒有明確定義「宗教符號」,公眾質疑,要如何判定一個包了頭巾的女性是基於宗教、還是追求時尚?此外,結婚戒指是否也有宗教意味?魁北克移民將「21號法案」形容為世俗主義的一種表現。公眾就批評,世俗主義應是對宗教保持中立,而「21號法案」是提倡「無神論」。
伊斯蘭教女性的罩袍和面紗、錫克教男性的頭巾、基督教十字架飾物,全都在受限範圍內,但對非主流宗教的影響更大,因為服飾比飾物更顯而易見。魁北克移民部長巴瑞特(Simon Jolin-Barrette)曾表示,藏在衣襟下的十字架項鍊不會被取締,「因為不會有脫衣搜身檢查。」
法案通過後,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穆斯林委員會等紛紛以法案違憲為由提出訴訟,管轄魁北克最大學區的滿地可英語教育局(EMSB)已表示將無視「21號法案」。法案通過翌日,Facebook出現一個粉絲專頁,慫恿魁北克居民舉報穿戴宗教服飾的人,該專頁周二下午遭Fb刪除,Fb解釋,該專頁違反仇恨言論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