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巡查員會將涉嫌違規的旅行社及導遊資料匯報議會跟進,若有需要,會向有關旅行社及導遊發出涉嫌違規通知書,給予對方時間解釋,不排除會扣分甚至停牌。他續稱,團友被帶到已退出議會登記名單的商戶購物,不但未能享受180日百分百退款保障,一旦雙方發生爭拗,受害不但是團友,更會破壞香港形象。
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反對新規定,指旅議會「凌駕」其他執法機構規管業界,認為規定會對業界構成無形壓力,形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他期望當局可盡快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訂立清晰的條例監管。
不過,擔任導遊30年的李先生則認為,新措施對業界造成的壓力不大,「戴番個證箒,有幾難」,但批評旅議會執法成效不大,無助杜絕黑工導遊。他指現時旅議會要求商戶提供180天退貨時間太長,曾有大陸客為準備婚禮在港掃貨,卻在半年後把貨品全數退回,「連導遊啲佣金都要嘔番出嚟」,批評旅議會為吸引旅客來港不惜打壓業界。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