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警自揭胡椒噴霧謊言
認1警無警告下噴射
蘋果日報 2011/04/08 06:00
上月反預算案遊行當日,警方出動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多次表示,警方在上月初反預算案遊行中,於使用胡椒噴霧前都有作出多次呼籲及警告,但警務處助理處長孔百德今日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首度承認,當日衝突中,使用胡椒噴霧的7名警員中,有1名警員未有事前作出警告。
不過,孔百德表示,法例是規定警方在「情況許可下」必須作出警告,所以警員的做法是合符法例。
他續謂,警方不能在全部情況,就所有行動發出警告,否則警員可能受襲及不能保障他人安全,又指使用胡椒噴霧已相對使用警棍、盾牌及警槍,是最安全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