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欲留港營商被拒 養母代雙非童申司法覆核

蘋果日報 2016/11/24 18:25

呂孝樂司法覆核雙非童

由養母照顧的4歲居港雙非女童,其父親早前申請來港逗留兩年,以替其內地禮品飾物公司在港開設維修中心,但申請遭入境處拒絕。女童養母代女童申請司法覆核,認為當局的決定違反《基本法》25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亦違反《基本法》中有關自由貿易政策及鼓勵各項投資的條文,要求法庭下令推翻入境處的決定。
申請人周蟾燕(譯音)於入稟狀指,女童Amy的父親呂孝樂於內地經營迪邦禮品飾物出入口公司,早前呂申請來港逗留兩年以替公司在港開設維修中心,但入境處以公司資金不足為由拒絕呂的申請,呂其後將100萬人民幣轉資香港,惟入境處仍於今年9月正式作出拒絕呂的決定。
申請人指,呂來港不單不會與本地勞工「搶飯碗」,反而會增加就業機會,對公司及其他本地投資者有利,並且對其女兒更屬良好的保護措施。惟入境處卻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準則來評估呂,最終令呂未能來港;即使呂一方已提出專家意見,指公司會繼續投放資金,但不為入境處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