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片酬出事?】內地律師:初犯逃稅者補繳就沒事 再犯可判監7年
范冰冰律師崔永元補稅天價片酬出事
央視前主播崔永元指演員范冰冰簽訂「大小合同」,或涉及偷逃稅的問題,今日引發不少討論。有內地律師則指出,2009年內地修改刑法後,偷稅罪初犯免罪,只需補繳應納稅款和遲交罰款即可,不過若被當局兩次以上處罰後,再被發現偷逃稅,可能會被最高7年監禁。
北京市中永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指出,「大小合同」其實就是人們日常所說的「陰陽合同」,拿金額較小的合同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合同,則是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若果隱藏的大合同被查獲,可能涉及故意隱匿收入,已經觸犯稅法。
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最高可判監3年,若果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最高可判監7年並且罰款。
不過,條文中特別增加初次違法免罪規定,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納稅人補繳稅款、初交遲交罰款,或已受行政處罰,將不追究刑事責任。而在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暂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