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CEO有難】被控一級強姦罪 最高刑罰踎幾耐?

蘋果日報 2018/09/05 18:03

聲明劉強東京東

京東集團CEO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所涉及的指控為一級強姦罪,一但被起訴,最重刑罰為30年監禁,並罰款4萬美元(約31.3萬港元)。
美國當地警方於當地時間4日公佈一份編號為「2018-294338」的一般罪案公共訊息報告。這份報告包括劉強東遭到逮捕當晚的警察執法記錄。
報告顯示,8月31日,當地警方接到一起關於強姦的舉報後,前往現場調查。警方隨身攜帶執法攝錄機,對現場進行拍攝,並當場拘捕劉強東。9月1日凌晨1時03分,劉強東因被控強姦罪遭到逮捕,當時他並未攜帶武器,隨後他被移送到亨內平郡(Hennepin County)監獄關押。
報告中顯示,劉強東被控罪名編號為「609.342」。根據明尼蘇達州的法律顯示,「609.342」為性犯罪(分五個級別)一級重罪,若罪名成立,最高罰則為30年監禁,以及4萬美元罰款。
當地警方表示,9月1日晚,警察已經寫完這份報告,警方只是選擇在9月4日披露。截至目前為止,案件仍在調查中。
【性犯罪五個級別】
‧一級重罪
侵入式性行為:針對13歲以下受害者的特定性接觸
最高刑罰:30年監禁、4萬美元罰款
‧二級重罪
性接觸
最高刑罰:25年監禁、3.5萬美元罰款
‧三級重罪
侵入式性行為
最高刑罰:15年監禁、3萬美元罰款
‧四級重罪
性接觸
最高刑罰:10監禁、2萬美元罰款
‧五級重罪
性接觸:特定猥褻行為
最高刑罰:1年監禁、3,000美元罰款
《錢江晚報》/《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