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牌旅館罪成被罰款 「百樂生命樂園」董事指現已結業

蘋果日報 2018/06/14 17:11

百樂生命之園百樂寵物會有限公司無牌旅館

曾舉辦親子教育活動、位於元朗芝麻嶺的「百樂生命樂園」,被指經營無牌旅館,前年遭民政事務總署放蛇揭發。案件經審訊後經營公司今被裁定經營無牌旅館罪成,裁判官指被告公司實際上收取金錢出租房間,此舉已符合「旅館」的定義,又謂了解被告公司創辦立場,不是明知故犯,相信只是對條例不清晰而誤解所致,故判被告公司罰款1.2萬。公司董事陳志佳聞判一度嘆氣,離開時表示不會繼續營辦,並表示對判刑感滿意。
裁判官裁決時指,營辦方提供住宿背後的原因,與該處是否旅館並無關係,而就案情可見,被告雖然張貼告示只招待會員,但放蛇人員最終交付租金並成功租得房間,被告接受預訂安排入住、收下對方租金而作出租借過夜,做法已構成旅館定義。裁判官遂指,訂立監管發牌制度是要保障雙方,事實上「百樂生命之園」沒有獲法例豁免。
董事陳志佳求情指,公司現已停止運作及結業,尚欠業主廿萬租金。裁判官獲控方告知,有關條例認罪下罰款1萬元,裁判官指被告初犯、放蛇人員於現場亦未見有其他使用者,考慮被告公司規模及創辦立場,相信不是明知故犯,故判罰1.2萬元。
被告百樂寵物會有限公司否認2016年8月10日在元朗橫台山芝麻嶺犯案,公司當時以舊名「百樂生命樂園」經營,以每人每晚280元出租8間雙人房,房租總計4,480元。據知場地原為馬場,公司2014年接管後將馬廄重新粉飾及裝上軟篷頂,變成留宿房間。
董事陳志佳曾於案件審訊期間作供哽咽稱,只是「憑初心做好工作,從教育出發」。
【案件編號:TMS1370/17】
記者: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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