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國內《每日經濟新聞》的報道,內容十分有趣。自QFII政策實行後,不少對冲基金通過QFII配額,直接投資A股。索羅斯旗下一隻對冲基金入股國內上市公司南寧糖業,基金管理人為MartinCurrie。
MartinCurrie透過兩家公司,於去年8月買入5.9%南寧股票,並於今年1月份賣出,估計獲利1億元(人民幣.下同)。
問題是按國內「政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東,把持有的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又買入,由此所賺取的所有權益,都屬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有權要求股東交還所得利益。
南寧於是按相關法規,在2月20日披露有關情況,並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控告MartinCurrie的兩家控股公司,要求交回買賣股票所賺取的利潤。法院判南寧勝訴,凍結兩家控股公司約6000萬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