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張林群在2007年向妻子金鈴表示,身體虛弱需要採陰補陽,並與她商議以治病為由騙其他女子與他性交。2008年,21歲的阿花和23歲的阿歡被指患有婦科病,受騙到張位於西樵的別墅內長期與他「性交治療」。張又以介紹其他女子與他性交可獲30萬元人民幣的酬勞,利誘阿花和阿歡去騙其他女子。二人因此成為幫兇,更各自將親姊也騙來給張姦淫,但二人終不獲酬勞。
除阿花和阿歡外,公安指至少還涉及七名受害人。她們被騙到張的別墅,在裝了針孔鏡頭和偷窺洞口的三樓衞生間洗澡。張替她們「治病」時,說出偷窺到的特徵,令她們相信他是神醫。
廣東《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