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抗爭|官媒宣稱軍警「維護法紀」 實則「有牌爛仔」濫捕濫打搶掠樣樣齊
緬甸政變 警暴 濫捕 最低武力 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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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緬甸官媒報道中,軍警被塑造成克制、保護國民的一方,聲稱有「暴徒」搭建路障,軍警只是按照人潮管制指引,採用最低武力及適當裝備驅散,又強調不容許使用實彈。但事實上,
緬甸示威的死亡人數越來越多 ,且不少人都是被實彈射死,軍警亦經常被發現濫捕及毒打民眾。The Irrawaddy網站形容「這些穿制服的人只是幹着流氓、強盜般的行為」。
軍警除了濫用暴力,亦經常趁機搶掠,例如上周在仰光南部的端迪(Twante)區鎮壓示威,便有軍方人員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強闖商店和民居洗劫,不論是珠寶首飾、平板電腦、現金等貴重物品,抑或是雪糕、鹹魚、石油氣罐等日用品,均無一倖免。當地居民估計,單是當天在該區,軍方便已掠去價值2,000萬緬元(約11萬港元)財物。端迪區一間鹹魚店東主直斥軍警所為如同持械劫匪,「他們停車後便闖進屋內搶掠,又開槍轟掉我的家門,把財物洗劫一空」。
關閉的街市同樣是軍警洗劫目標,早前社交網站facebook流傳片段,顯示兩名警員鎮壓時經過水果檔,趁檔主逃跑後無人看守貨物,便直接從攤檔取走多梳香蕉。網民狠批貪心警員的行為,形容他們有如蝗蟲,「他們偷走一切,連最窮的人也不放過」。
在鎮壓時,軍警也往往會無故破壞民眾的財物,仰光、曼德勒等多個城市上周起均有汽車在軍警行動後被破壞,單是本周一晚仰光多邦(Dawbon)區的一次行動後,便有20多輛汽車無故損毀,擋風破璃和車窗被打穿或遺下一個個子彈孔,連引擎蓋和車門也被打至嚴重變形。
聯合國緬甸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安德魯斯(Thomas H. Andrews)批評,緬甸軍警劫掠及破壞財物已屬犯罪;當地記者林特納(Bertil Lintner)更指,緬甸國民軍如今的行徑只是「單純犯罪及洗劫」,目的是報復挑戰軍方權力的平民,跟緬軍多年來對付少數族裔的手法類似。緬甸軍方過去數年在西部若開邦,以相近方式打壓羅興亞人,動輒拘捕及虐打居民,被捕者往往一去不返。
記者也是緬甸軍方針對對象 ,至今約40名記者在報道緬甸示威時被捕,約一半人仍被還押未獲准保釋。其中,美聯社記者登佐等7人上月底被捕,控以擾亂公眾秩序,面臨最高3年監禁。當局亦吊銷多間傳媒的牌照,《緬甸時報》網站自上月21日起已再沒更新。
直至周三,登佐突然獲告知即將可獲釋,他的代表律師此前指,登佐直至本月12日上庭延長還柙時才首次看見律師,暫未知他是獲准保釋,抑或是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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