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五畢業女生李小姐及何小姐,早前獲一家公司聘請任推銷員,負責上門游說住戶選用九倉電訊的家居固網電話網絡,但公司沒有給她們簽署任何僱傭合約,只作出口頭承諾:首月沒有底薪,每登記一個客戶,可獲一百元佣金,次月可獲四千元底薪。她們同意,並開始上班。
僱主聘任不提條件
兩人成功登記多位客戶後,向公司追問佣金事宜時,公司負責人才稱,客戶必須安裝並使用九倉電訊固網電話網絡,在數月內不取消合約,她們才會獲佣金,就算佣金已發出,如客戶取消合約,公司亦可扣回,每張合約一百元佣金,不是一次過可取得,而是在合約生效後至少四十五日,先取一半,隔一個月才發其餘一半。
李小姐的叔父得悉事件後,甚感不平,於是向本報投訴,他不忿地稱,「見工時完全無提到呢啲條件,只喺追佣金出糧嗰陣,問佢先至答;佢哋只不過係細路女,啱啱畢業,點會知道有咁多刁難嘅條件,出咗單都未必賺到錢;又完全無任何書面嘅合約寫清楚呢啲嘢,淨係得張印咗九倉電訊個名同標誌嘅證就開工,但係佢哋又唔係九倉電訊嘅職員,真係好有問題。」
九倉電訊聲稱無關
九倉電訊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李小姐及何小姐均非九倉電訊職員,她們乃受聘獲九倉電訊授權之轉售服務商世紀國際公司,至於世紀國際公司與其員工的佣金制度問題,與九倉電訊無關,亦非由九倉電訊制訂。
世紀國際公司負責人馮先生於電話中回覆,為何不向員工提供詳細薪金細節及僱傭合約問題時稱:「做生意點會無合約」,其後又說「口頭合約都有效」。他表示,李小姐及何小姐既選擇由勞資審裁處處理事件,該公司會根據勞工法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