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太投訴,她去年於美國購買一張來回美國洛杉磯及香港的國泰航空公司機票,價值六百多美元(約五千港元),而洛杉磯至香港一程已使用。由於機票將於本年四月十一日到期,她遂於三月二十八日致電國泰,欲預訂四月一日至十一日由香港至洛杉磯的機位,可是竟獲覆以上日子所有機位均已爆滿,機票不能使用,如她欲使用機票,可多繳三百美元,將機票限期延長三個月使用,若付五百美元,機票有效期則可延長半年。
應查問附帶條件
呂太對國泰的做法極為不滿,「我已經畀咗錢,又喺有效期前訂位,但𠵱家係你畀唔到機位我,重要我畀錢先可將機票延期,實在唔合理!」
國泰航空公司函覆:四月十一日前由香港往洛杉磯的機位全部爆滿,甚至連後備額也沒有,該公司根本沒能力為呂太安排機位。而每張機票均有其有效期,不能逾期使用,且亦有其限制條件,尤其是有特別優惠機票,其限制亦相應較多,亦非每張機票均接受補錢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