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丁蟹」上身 才能活在獄中|李禾德
專欄李禾德人物
70歲的何志平,因涉及跨國賄賂及洗錢罪,星期一在紐約被判入獄3年,罰款約300多萬港幣。辯方律師說,若他在獄中行為良好,減去已被扣押16個月,估計明年6月可以出獄返香港了。
他向非洲乍得及烏干達總統官員賄賂超過二百五十萬元美金,以期令華信能源獲得當地的石油開採權。
2015年12月,以慈善為藉口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其秘書長兼副主席何志平,坐上公司的私人飛機,何等風光,帶領一個代表團飛到乍得, 機上有數盒共200多萬美金現鈔的賄款,預備賄賂乍得總統,但被拒絕。繼而向總統改口,稱是向乍得慈善捐贈。
控方指何志平在案件中並非二打六,在基金會或其全資擁有的華信能源都有影響力,直接向信能源主席葉簡明負責。檢察官認為,何志平在行賄過程中是其中一個頭頭或組織人,例如乍得總統拒絕過人收賄後,何志平主動草擬文件,將賄款當作對乍得國家捐獻。
何志平正如電視劇《大時代》的丁蟹,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即使拋仔落街,都是為他們好。在賄賂案件中,控方指何志平可能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為華信能源、為乍得、為烏干達好,但他忘記了,用賄賂獲得能源發展權,其實就是當這些國家的人民是「懵炳」。
這個「丁蟹」,可恨、可卑又可憐,將自己與華為太子女孟晚舟相提並論,認為此次檢控是有政治性的,他只是一名無辜旁人,並且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如今做中國人何等危險」。
他的太太胡慧中也同樣有這樣思維,認為陪審團是受到某方面的壓力而作出決定,質疑美國司法中陪審團的獨立性。控方反駁是次審訊是公平公開,並非收到不明的邪惡勢力「控制」這案件,在何志平其中一項控罪不成立,便可看出陪審團的獨立性。
何志平在審訊過程中,不斷強調自己在70年代及80年代所做過的公職,但控方強調,何志平的賄賂行為,不是一次過及一日的事,而是經歷數年,應該重判。
在一些電郵中,更顯示何志平利用基金會的身份,涉及伊朗受制裁金屬的錢銀交收活動,亦涉及利比亞、南蘇丹及卡塔爾的軍事交易。這些活動雖然未知是否涉及罪行,但控方建議法官判刑時應作考慮。
何志平向法庭隱瞞自己及胡慧中的財產資源,控方指即使何志平被關押在遠方,他的家人亦有資源去探監。
何志平在基金會的年薪是三百多萬港幣,出外費用一切開支由公司負責,而基金會從一個海外戶口,不時向何志平發放金錢,證明他的行為是自肥,並非如他在庭上所說,在事件中他並沒有獲益。
何志平在庭上亦沒有完全說出其身家財產,審訊前他說自己有七百多萬美金,及至與感化官報告時,又說自己只有二百四十萬左右,其所提交的財務文件不完全亦沒有簽名,亦隱瞞家人所擁有資產。控方諷刺的說,他家人所擁有的資源比一般人豐裕,所以無論被告在那裡監禁,其家人完全可以有資源去探望被告。
何志平在審訊期間一直沒有悔意,認為所做的,沒有任何直接受害者。正如「丁蟹」在庭上說:「係呀,我係打死人,但係我冇罪啊!」
中國人的腐敗便是如斯,眼前看不見有受害人,即使貪污受賄又如何!
直到被判刑當日,何志平才表示「非常抱歉」,相信亦只是向家人道歉。
還要在獄中過日子的何志平,只能丁蟹上身,活在幻想中的「我所做的都是為你們好」,才能在監獄中活下去。
即使罪成,何志平在庭上對賄賂行為一直沒有悔意,並指這是政治審判,直至判刑當日才說抱歉,相信只是對家人講,並非對他的賄賂行為致歉。
丁蟹名句「人善人欺天不欺」,正如何志平在監禁時回覆一名友人的電郵中指,自己只是「代罪羔羊」。(《大時代》劇照)
李禾德
資深政治記者,曾任職亞洲電視、香港電台、壹週刊及美國自由亞洲電台。現長居美國首府華盛頓附近的海邊小鎮,過著簡樸的鄉村生活。對新聞工作仍有團火的她,眼見中美貿易戰開炮,鋒煙四起,稿癮發作下再重拾筆杆,與壹週刊讀者隔岸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