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及《蘋果》攝記王俊龍分別於上月25及27日,在旺角採訪期間被指控襲警,並疑遭警方施襲,多個團體先後就警方涉嫌襲擊記者的刑事罪行報案。報案人近日陸續收到警方通知,指轉交投訴警察課處理。
陳樹暉批評,自佔領運動以來,凡涉及警察的刑事罪行,警方都以事件在執勤期間發生為由,轉交投訴警察課,且監警會也沒搜證權,很大機會令涉案警員逍遙法外,「用嚟作擋箭牌,其實係一種無形嘅包庇」。
警方昨指上月29日接獲53名市民報案,因接獲的投訴涉警員在當值或執行職務時的行為,故按既定機制交投訴警察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