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現時《郊野公園條例》列明,不准於郊野公園範圍內進行挖土工程,公園內的河流也受到保護,處於郊野公園內的私人土地雖不受限制,今次個案卻明顯是私人土地工程對郊野公園河流生態構成影響。新娘潭一帶也是長角蛉等昆蟲休憩的地段,泥水對河流的生態環境影響值得憂慮。他也批評目前對破壞郊野公園的罰則過輕,根本沒有阻嚇性,當局宜作出檢討。
漁護署發言人證實,去年10月發現郊野公園內三擔籮一幅約5,500平方米的私人土地進行挖土工程。該署曾先後兩次對土地的工程承辦商作出檢控,其中一次是涉及擅自移除屬於郊野公園範圍的13棵細樹,違反《林區及郊區條例》,已裁定罰款2,500元;另一次則是工程車未經批准下擅自進出郊野公園地帶,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區規例》,被罰款1,000元。
漁護署指出,在發現挖土工程後,該署人員已加強巡查附近的郊野公園地段,現正跟進是次污染河流的個案,是否與工地進行土地平整工程時清理積水有關,若發現違例會進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