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去年七月向拍賣行購買葵涌藍田街金涌工業大廈共九個貨車車位,價錢為六十九萬,他以為在銀行低息環境下,這作為投資保值用途。完成交易後,即發現大廈管理出現嚴重問題,主要行車通道長期有貨車違例停泊,令車位租客車輛出入受阻。
「呢幾個月間,一個車位轉咗五、六個租客,個個都因為出車受阻,阻礙送貨,要求退租。」鄭先生就有關情況向負責大廈管理的業主立案法團投訴,但情況未見改善;受僱於法團的管理員更加愛理不理。他只好向政府部門求助,可是,其間只見消防處及警方向違例車輛採取票控,其他各部門只將責任推卸,未見作出行動。
卸貨位變鐵皮屋
另外,大廈一個卸貨位,卻被人僭建一間鐵皮屋,而且有人留宿,更改用途,他向屋宇署投訴,雖然證實是僭建,但指鐵皮屋非對生命財產構成迫切危險,故只列為依次清拆類別,令他感到政府部門有包庇違例人士之嫌。
金涌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陶小姐表示,法團經理表示會與事主及政府部門開會,故暫不會向本報作出回應。
法律界人士陳之文表示,理論上,當有車輛違例停泊,阻塞通道,管理公司有權鎖車,但如管理公司容許車輛停泊通道,令其他車輛出入受阻,明顯是管理有問題及失職。事主如果因此造成損失或不便,可循法律途徑控告業主立案法團違反公契及追討損失。另外,他也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有關車主將車輛停泊通道。
地政署回應,金涌工業大廈公眾通道是大廈入口通道,根據大廈公契及管理協議條款,大廈業主聘用的管理公司有權力和責任管理大廈,確保有關地方被適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