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18歲的X供稱,她自2006年起遭被告非禮,2009至2011年間更遭對方五度強姦。她憶述第一次強姦發生在小學四年級的聖誕假期,被告指插其下體,「佢手指甲好長,好尖,篤到我好痛」,之後被告便舔她的陰道,再強姦她,當時她痛得不斷縮開,但因害怕而不敢出聲。
事後X經常避開被告,試過要求與母親同睡一房,但母親嫌她「郁嚟郁去」,故叫她回客廳與被告睡。她更透露除了控罪外,被告試過在母親房間內觀看「鹹濕卡通」期間,要求她幫忙手淫,又摸其下體;另亦試過在浴室幫她沖涼時摸她的下體。她指兩次完事後,被告均要求她「唔好話畀人聽」。聆訊下周一續。
被告否認五項強姦罪、五項交替的亂倫控罪及兩項非禮罪,控罪橫跨2006年至2011年,指他在一個公屋單位內非禮及強姦X。
案件編號:HCCC397/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