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漢19年前半夜非禮繼女 12年後致函懺悔今囚16個月
進食失調非禮繼女
任職酒店管理層的英籍男子於千禧年元旦夜,趁12歲繼女睡覺時非禮她。繼女大驚向母親哭訴,但英漢否認。事隔12年,英漢致函向繼女懺悔致歉,聲稱當時飲醉酒,因擔心事件會對他及家庭帶來嚴重後果,當年才會矢口否認。現年70歲已退休的英漢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法官指被告行為嚴重,其行為在道德而言惹人反感,犯案屬嚴重違反誠信,判監16個月。
法官練錦鴻早前考慮索取事主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但事主一直不在港,僅用電郵與警方聯絡;雖然事主上周五曾向警方交出一封信,但法官指信中內容屬傳聞證供,未經專家核實,故不會採納。
至於被告辯稱因醉酒而誤將繼女當妻子,又稱對少女身體感好奇才犯案,法官指醉酒不是辯護理由,且本案涉及嚴重違反誠信。被告是12歲女事主的繼父,事主事後飽受長期精神傷害,但考慮被告承認控罪,以表懺悔,本案屬個別事件,故決定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後獲得判刑扣減,判監16個月。
事發於2000年1月1日深夜,被告當時來港工作,與繼女X一同住在西貢某單位。當晚X正熟睡,遭被告弄醒,發現被告跪在床邊,而她的運動衫被拉高至鎖骨位置,運動褲則被褪至足踝位置。被告將拇指放在她的兩邊乳頭,又手摸及舌舔她的下體。X大哭找母親,將非禮一事告知母親,母親聞言質問被告。X到浴室清洗,發現下體流血。
被告直至十二年後才向X致歉。2012年聖誕節他向X寫信,稱了解當年所做的事對X而言是多麼可怕及差劣,亦明白對X的一生影響很大,向X致歉。此外,被告曾於2012年8月及2013年4月,兩度向X發出電郵,表示案發當時醉了,為非禮行為向X道歉。他解釋,因擔心事件會對他及家庭帶來嚴重後果,故面對X母質問時矢口否認。
現年約31歲的女事主X,自2002年起患上進食失調、抑鬱及焦慮,至2016年才痊癒。X的丈夫在2012年發現X有不妥,查問下X說出遭被告非禮一事。X憂慮被告可能對其他女士造成威脅,原已移居杜拜的她於2017年11月回港,由丈夫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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