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解放軍前連長與港婦結婚後,向妻子表示喜歡繼女,又指從未試過與處女性交。妻子明知17歲女已非完璧,竟逼她修補處女膜,以滿足丈夫性慾。少女兩度遭繼父性侵犯,終向社工求助及報警。涉案繼父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罪名成立,法官賴磐德狠斥被告違反誠信令繼女身心飽受煎熬,認為罪無可恕,重判監禁九年半。
全男班陪審團昨退庭僅三小時,便分別以七對零及五對二裁定37歲被告兩罪成立。被告聞判後表現鎮定,其妻則在旁聽席上偷泣。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形容,此案是家庭慘劇,被告從軍廿多年,最高官階為連長,管理逾200人,兩度參與廣東抗洪而受傷,獲頒英勇獎章,現被關押,對家庭經濟及五歲幼子均帶來影響。
法官昨指,相信被告妻子曾向女兒施壓,要女兒與被告性交。事主今年1月向心理專家形容,遭繼父強姦是精神折磨,她經常發噩夢,需接受心理輔導。法官續指,被告否認控罪,加上其妻出庭講出令人難以相信的供詞誣衊女兒,令案情更嚴重,必須在刑期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