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凌晨零時許,一輛蓮花跑車沿金鐘道西行至紅棉路交界時,失控鏟上安全島撞塌燈箱及撼燈柱,司機則不知所終,途人發現報警。
警員調查期間,首先有一名姓楊(二十六歲)男子上前自稱是肇事司機,因不熟悉路線引致意外。不過他被驗出曾飲酒但無超標,接受口頭警告時,又否認涉及車禍,反指車主才是真司機。
現身兩漢有酒氣
同時間,楊姓男子的姓黎(二十六歲)友人聞訊趕至自稱是乘客,警員見對方滿身酒氣,測試後證實超標,懷疑兩人串通隱瞞真相,其間楊姓男子又否認是司機,反指車主才是真正司機。
警方事後根據資料再拘捕姓陳(三十歲)車主,前後三人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帶署,分別獲准保釋候查。其中姓陳車主為一間玩具廠東主。
根據本港法例,凡向警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藉此錯誤引導或企圖引導警務人員,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或延誤司法進行,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