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基督徒張明選年前卜居北京,創辦家庭教會聯合會;月前又發表公開信,呼籲胡溫政府多事寬容。他於是多次被捕,最近一次還殃及兩個兒子:北京公安怒闖張家,大展拳脚,直到兩兄弟折齒傷眼倒地呻吟,才奏凱收兵。美國國務院十月二十三日為張家執言,呼籲中共「遵守國際人權規範」。這大概是美式幽默。
從前,我國統治者懂得「罪不及親人」。三國時,蜀漢大將關羽因南郡太守麋芳變節降敵,兵敗身死。麋芳胞兄麋竺知道國君劉備和關羽情同手足,惶恐之餘,自縛請罪。劉備固然恨麋芳次骨,卻不遷怒麋竺,安慰他說:「兄弟罪不相及。」(《三國志.麋竺傳》)
宋朝哲宗皇帝年間,新舊黨爭激烈,新黨呂惠卿、蔡京等小人最後得勢,要加害舊黨諸君子的兒孫。哲宗寫了四個大字禁止:「罰弗及嗣。」(《老學菴筆記》卷六)
新中國當局却不同,司法以株連為務。例如廣東郭飛雄致力民權運動,去年被判處五年徒刑,司法人員還告訴他:「我們不會讓你的兒子、女兒上學。」果然那對小兒女從此就被學校拒諸門外。又如西藏六歲孩子根敦確吉尼瑪一九九五年獲達賴認定是班禪喇嘛轉世,中共就不但把這孩子拘捕,連他家人都從此失蹤。
舊中國統治者有時甚至會顧念罪人的親屬。李唐元和年間,鹽鐵官權長孺貪墨事發,憲宗皇帝下令處斬,但後來聽說權長孺有年邁母親,「乃免死,杖一百」,流放邊疆(《因話錄》卷一)。趙宋初年,曹彬知徐州,有罪犯已判杖刑,動刑却押後一年多。或問原因,曹彬說是為那罪犯的妻子着想:「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朝夕笞詈之,使不能自存。吾故緩其事,然法亦未嘗屈焉。」(《宋史.曹彬傳》)
新中國當局對所謂罪人的親屬不是不顧念,只是顧念方式有點特別。例如他們去年見胡佳的妻子剛剛誕下女嬰,馬上把胡佳抓去,判處徒刑三年半。又如海外民運人士王炳章有八十多歲母親,中共二○○二年把王炳章從越南綁架到大陸,就判他無期徒刑,務求年老的失去兒子,年幼的失去父親。這是中共的政德。
而這政德美國布殊政府應該很欣賞。今年三月,布殊政府國務院發表環球人權報告,就把中共從「違反人權」名單上抹掉,向民脂堆積如山的中共示意,只望分我一杯。現在,他們却一派澟然神氣,為張明選兩個孩子討人權。這幽默真不是容易學得到的。
古德明
專欄作家